第5章 我要回城(3)
卜耀林畢竟是村支書的侄子,再怎樣說話也不會被人當面直接落面子的,但是他這樣褻瀆大家心目中的女神就顯得有些猥瑣了,此時此刻還不少人覺得娶了寧向紅這樣的美女的話就該放到家裡養著,啥也不讓她做才是對的,所以大家也就順勢轉移了話題,其中也包括寧向紅下午要去山裡的事兒。
這時候也沒什麼娛樂專案,上山也大多數時候是為了找點野菜蘑菇改善改善伙食,所以也沒有人把這事兒當回事兒。
但卜耀林卻當了事兒了。
他是從這一批知青一到就開始盯上寧向紅的。
他就是想要得到這個眼睛長在頭頂上的女人!之前他湊到她面前說話她都不帶搭話的,這就是瞧不上他們農村人,何況她畢竟是個女人,總是要依靠個男人的,她有什麼資格不跟他好呢?而且,女人嘛,人都說,女人只要被弄上手了就會千依百順,他當然是心裡有想法了。
現在,她自己跑到山裡去了,也沒跟著人,這豈不是個好機會?
此時,往草甸子那邊走的寶寧卻一路走一路找,總算是找到了一塊看起來不錯的石頭,拿在手裡掂量了兩下,覺得還行,直接就坐到草地上,把鞋襪脫了,將那塊大小合適的石頭塞進了襪子裡。
他一路走,找到了兩塊石頭,襪子也就這樣變成了裝石頭的袋子——好像原主也就這麼一雙襪子了,他這樣用了倒是不心疼,畢竟怎樣在這個時代報仇雪恨,他此時此刻還是沒有頭緒的,所以就打定主意先躲過卜耀林帶來的第一劫再說。
照理說,第一劫在二十多天後,但寶寧卻覺得今天他這招聲東擊西,大概就能起到點作用,卜耀林肯定不是臨時起意做壞事的,所以他也不急,把那兩隻裝了石頭的襪子藏在袖口裡,繼續在這片不大的草地上慢慢走。
說起來,跟他也看過幾個關於這個年代的小說,也想著看看能不能打個兔子野雞什麼的回去改善改善生活。看著小說裡那兔子都是自己往手裡蹦的,他也是沒想過能有那麼傻的兔子,尤其是這個時候,人手裡至少還有氣木倉呢,別說野地裡有兔子野雞這種小東西,就是狼跟熊瞎子也是有的。但好歹這邊人已經糟蹋過一遍了,那些大東西也不見了,最多也就是有個野狐狸黃皮子就算厲害的,所以說寶寧抱著一種僥倖的心理,滿地的搜尋兔子。
真不是他饞。換成誰大早上吃了那麼難吃的一頓飯,肚子裡空落落的,都得饞肉。
走著走著,還真有點動靜,寶寧一哈腰,貓著身子,不動了,悄悄的等著那動靜慢慢挪動……窸窸窣窣,那聲音近了!
他往前一撲,只見一隻肥碩的耗子從草窠子裡竄出來,呲溜一下就又鑽到茂密的草叢裡去了。
真是浪費表情!
寶寧歇了抓點肉吃的心思,在這草甸子裡找了個地方坐下,靜靜地思考自己此刻的情況起來。
現在原主只有十六歲,十八歲的時候正好恢復高考,他要是能順利的在這邊考上大學就算是徹底的與這個地方一刀兩斷了。
至於城裡等著的那位領導……他都考到大學了,那領導雖然是幹部,可真是不好意思,大學生在這年代也叫國家幹部呢!
至於高考的內容,這個他倒是沒被小說誤導,他知道第一屆高考題目,雖然可能世界不一樣題目也許會有所偏差,但是難度應該不會差太多,因為他從原主的部分記憶中看出了歷史走向是一樣的,所以這相通的歷史走向應該不會改變太多細節。而他現在更想要知道的是如果沒有卜耀林的金手指,原主的命運走向會是什麼。因為這也是他做任務的一個關鍵點,尤其是怎樣帶走卜耀林以及他那個金手指印章的關鍵點。
皺著眉頭,想明白了自己需要做些什麼之後,寶寧現在也就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