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3 / 6)

男妻。男妻是丈夫的附庸,不能拋頭露面,不能參加科舉。丈夫可納妾有子嗣,男妻就不可以。甚至,男妻要想過繼孩子,都只能過繼丈夫族中的子侄。

這兩種情況的婚契略有不同。

在實際生活中,也有兩男子間社會地位相差大,但他們是兩情相悅,不忍心讓心愛之人受委屈,於是選擇第一種情況的。到底是選第一種,還是選第二種,這裡頭沒有硬性規定,只在於人心二字。

安平伯剛和沈德源相約定下親事時,他誤以為沈家要把沈怡當女兒養,因此心裡想著的是讓邊靜玉娶了沈怡當男妻。後來,安平伯知道自己誤會了,他就決定讓邊靜玉和沈怡選擇第一種結契方式。

既然是第一種方式,兩人都能在外頭行走,那麼也就沒有“婚前不能相見”這一說法了。否則,若遇到了那種兩人的共同的好友要宴請眾友的情況,難道他們還要刻意避開嗎?友人宴請也就罷了,若兩位恰好都是學子,科舉時被分到了同一考場,難道還要讓其中一個放棄機會嗎?這必定是不能的。

於是,邊靜玉和沈怡這對未婚的小夫夫之間也就沒有那麼多避諱了,見面交談都是不妨礙的。安平伯有心讓邊靜玉和沈怡在成親前培養出一些情誼,才會把見沈怡的日子定在了邊靜玉休沐的那天。

隨著回帖一起被送去沈家的,還有魯氏整理出來的各種藥材。

魯氏嫁到安平伯時帶著大量的嫁妝,這些年經營得當,她手裡的銀子只怕比安平伯還要多些。因此,對於魯氏來說,能用銀子解決的事,那都不叫事兒!知道沈家女眷的身體都不好,魯氏就把女人特殊時期能用得上的滋補藥品準備了好幾份。她做事也精心,沒挑貴的送,送的都是沈家正需要的。

安平伯還囑咐魯氏添上了一些益氣補血的藥材,畢竟“沈怡身體太虛只能從左往右寫字了”呢!

那些在沈宅附近晃盪的閒漢們,早在安平伯攜夫人親臨沈宅時就散了個乾淨。周邊住著的人見伯爺來過,又見帶著伯府徽記的馬車浩浩蕩蕩地往沈家送東西,這下再也不敢去沈家的門口做什麼了。

見安平伯府送來的東西確實都是姐姐、嫂子正需要的,沈怡拒絕的話就說不出口了,他越發覺得安平伯府貼心厚道,對負責送東西來的管家說:“伯爺與夫人的好意,在下厚顏愧受了。”語氣中滿是感激。沈怡又叫管家回去稟明安平伯,他一定不辜負安平伯的苦心,會好好照顧家裡,叫伯爺放心。

送走安平伯府的管家後,沈怡開啟回帖看了起來。

因回帖不是什麼私密的重要的東西,沈怡直接當著阿墨的面開啟了。阿墨也就順勢瞄了一眼,只一眼就看到抬頭處有“@沈宅”的字眼。阿墨再一次在心裡鄙夷自己,果然還是他少見多怪,他竟然覺得主子寫的拜帖怪異,沒想到安平伯府的回帖也是這種格式。這說明,格式肯定是沒什麼問題的了。

書到用時方恨少,我瞧著它奇怪,肯定是因為我念的書太少了。阿墨如此想到。

阿墨卻不知道,安平伯其實是在模仿沈怡。

伯爺的想法很簡單,他既然信了邊靜玉的解釋,覺得“@”是一個表示祈福的符號,那麼既然他在拜帖中得了沈怡的祝福,自然也要在回帖中還一份祝福。在伯爺看來,這“@某某”雖然看上去有些怪異,但應該就和書信末尾的“敬頌”、“百拜頓首”是一樣的,是一種禮節,標上以後更顯得態度真誠。

不過,伯爺的回帖也沒有完全依照沈怡拜帖的格式來。伯爺還是習慣從右往左的豎排寫作方式。沈怡自己寫信時,下意識寫成了從左往右,但現在看著從右往左書寫的回帖,他也沒什麼不習慣的,很快就把這份回帖看完了。關於伯爺說的此中情況複雜,其實伯爺指的是標點符號的事,沈怡卻以為伯爺說的是他父親身陷囹圄的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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