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節(2 / 4)

小說:鐵血宋徽宗 作者:文繹

越烈的重文抑武。其實上輩子沒少嘲笑車神,這輩子開始參與過冷兵器時代戰爭,又親自守城,親自追擊之後,覺得他也沒那麼可笑了,雖然也不算強,換成趙匡胤來能幹得更好,換成周世宗就無敵了。

上路的第三天上午,到了帝陵,親自帶著太子用三牲祭祀列祖列宗。

這是出征之前必須有的儀式。

翰林寫了祭文,飽含深情的希望列祖列宗在天之靈保佑,收服燕雲十六州,保佑官家安然無恙。

林玄禮小聲吐槽:“列祖列宗生前都沒這個能耐,現在又能如何?還是得靠自己。”

趙森驚悚的抖了一下:“叔叔,您不信……嗎?”叔叔比較推崇韓愈啊,他不會不信鬼神之說吧?那他和喜歡占卜和閉關修行、神神道道的王娘娘怎麼會那樣恩愛?

林玄禮摟著他肩膀,在神道上緩緩走著,看看左右石像生:“我信列祖列宗和六哥在天上看著我,看得見我的豐功偉績。只是這國家興衰存亡,要靠官家自己努力,不能指望神仙、祖宗保佑。畢竟……官家不修德政,天命也幫不了。就像耶律延禧,哼。”什麼是‘德’?指的不是道德,而是更精準的——職業道德。朕就很有職業道德!

等祭祀到宣宗陵寢時,趙森覺得自己很瞭解陵寢中長眠的,是怎樣的人。畫像上雖然一臉嚴肅,但每個人都談論過他,尤其是官家,充滿了溢美之詞。

那是一個在父親和祖母的激烈矛盾中堅定立場的皇子,在被壓制被灌輸思想不能幹政沒有權威的日子中保持思想的少年皇帝,是一個特別喜歡孩子喜歡弟弟熱愛家人的哥哥,喜歡性格驕縱豔麗的美女直接封為皇后嬌寵放縱,對喜歡的弟弟寵上天,在軍事和治國方面都很有成就的皇帝,用人時獨具慧眼,打仗時指揮若定。

林玄禮在翰林誦讀祭文並焚化之後,慢吞吞的從袖子裡抽出一個封口的信封,不許人看,直接往火盆裡一擱,火苗焚化了這厚厚一摞信箋:“看什麼看,私房話。”

這是接下來的十年計劃。從正義之師到文化侵略,從稻子改良到海外殖民,給所有野心勃勃的傢伙一條出路。

群臣還敢說什麼呢,也不敢看,也不敢打聽。

……

一路上所經之處,百姓們沒有怨懟的神色,反而又激動又期待,看起來官家的名望不錯。官員跪迎跪送,供應當地的山珍美味,特產零食,當地適齡少女,還有才子、長得好看的練武的青少年——沒有中年,練武的中年人早就不被家人養著出去自謀生路了。

有幾個天生力氣大、精通拳腳槍棒的少年現場參軍入伍。

自從不黥面之後,參軍這事兒逐漸有了點體面。雖然還是到處都能看見刺面的配軍,但正常人和賊配軍區分開了。這就讓那些貧窮又要臉的少年們可以啥都不想直接去參軍,禁軍中有紋身匠人,挽起袖子用胰子擦洗幾次,把泥球球搓乾淨,就可以紋身了。

禁衛森嚴,謝寶工作很認真,官家和太子眼前耳畔總是很清靜。每日有驛站快馬送來京城中的要緊事,皇后和丞相們的奏報。

又過了幾日。

校尉稟報道:“啟稟官家,前面二十里外,就是湯陰縣。湯陰知縣正在路邊恭候。”

林玄禮騎在小紅馬上,有點激動:“好!咳,讓他不必跪迎,等我過去再拜。”少年岳飛!我來見你了!

催馬到太子的車駕旁邊,抬手敲了敲窗子:“森兒,出來透透氣?”

趙森掀開簾子,紅著臉說:“叔叔,我這就來。”出門前幾天,過於歡快,每天都騎馬,一點都不坐車。以前也練習騎射,但沒這麼長時間,大腿磨破了,屁股也疼,還得含著淚以平時的姿態走路,不能讓人看出來。

二人並轡而行。

林玄禮覺得自己面沉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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