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承宣只覺得眼前萬千煙花綻放,絢爛地再也看不見任何外物。
「小姐小姐!」一個慌慌張張的丫頭跑來,拉著小姑娘就要跑,「夫人找您呢!您怎麼跑這兒來了,讓奴婢一頓好找!」
小姑娘眼裡的得意褪去,臉色瞬間慘白,像偷吃點心被抓包的小孩子,滿眼委屈和惶恐,也慌慌張張就要走。
那一剎那,沈承宣做出他一生最正確的一個決定。
他衝出昏暗的燈棚,衝到那小姑娘身前。
小姑娘驚訝地看著他。
「我叫沈承宣,威遠伯嫡長孫。」他話聲顫顫,語速飛快,指著身後還掛著那一百八十八道連環謎的燈樓道,「這座燈樓,我家的。」
話聲顫是因為緊張,語速快是因為怕說慢了她就走了。
從未如此過啊,心跳如擂鼓,手心都在冒汗,毛頭小子似的緊張忐忑視死如歸。還當著那麼多人的面。
事後想想,真是丟死人了。
好在,她沒有笑話他。
她用那又黑又亮的眸子看了他一眼,長長的睫毛小刷子似的上下扇動。
然後便被那不解風情的丫頭急慌慌地拉走。
沈承宣站在原地,失魂落魄,一顆心似乎也跟著她遠走了。
元宵後第二日,他聽說小叔在打聽那小姑娘的來歷。
他惶惶不可抑,找上母親。譚氏立刻藉故讓沈問秋為生病的威遠伯求藥,將沈問秋打發出京城。
然後便是辛苦打聽,終於打聽到那時渠翰林家的掌上明珠,渠宜生,年方十五,才貌雙絕,因家教甚嚴,養在深閨人未識。
於是他磨著母親提親,磨著渠翰林應許,使出百般手段,千辛萬苦終於抱得美人歸。
洞房之夜,看著惦念了無數個日夜的小姑娘披著嫁衣,成為他的妻,他像是追著大人要糖吃的小孩子終於要到了糖,得償所願,心滿意足。
終於把這糖含在了嘴裡,誰來也搶不走。
小叔回來了也搶不走。
小叔搶侄子的女人,要臉麼?世人的唾沫星子都得淹死他!
可是,現在,這顆糖狠狠地敲碎他的牙,要自己飛走了!
☆、79|701
譚氏和沈問知還在為七月的去留扯皮不已,沈承宣看著宜生平靜的臉色,心裡的茫然卻越來越大。
不是已經得到了麼?
不是已經是他的妻了麼?
妻子的去與留,不是應該由他這個夫君來掌握的麼?
譚氏曾在他耳邊唸叨過數次,想要讓他休妻,婆媳爭執時,譚氏也曾用休妻做殺手鐧威脅宜生,那時候,宜生分明是容忍退讓,只求不被休棄的啊。
歷來只有夫家不要的女人,哪有幾個女人會主動求去?
可是,縱然再怎麼不解,眼前的事實卻告訴他:渠宜生,他的妻子,他本以為已經含進嘴裡嚥下肚腹的糖,不要他了。
他忽然想起,小時候他被父母寵溺,養成一副霸道性子,經常跟同齡的孩子搶東西,因為伯府嫡長孫身份,少有什麼是他搶不到的。但是,他也不是沒有吃過癟,當遇上府外的、比他出身高、比他拳頭硬的孩子時,哪怕他使了手段得到了,常常還是會被對方再搶回去。
同階層,甚至高一階層的小孩子跟自家的孩子搶東西,威遠伯夫婦自然不會管,所以哪怕東西又被搶走了,沈承宣跑去跟譚氏哭訴,也無法向對待府裡的孩子那樣將東西搶回來。
他就跑去跟祖母劉老夫人哭訴——小時候,他似乎有過一段跟祖母劉老夫人極親近的時光,只不過越長大越覺得與大字不識幾個的祖母無話可說,祖母又常年閉門不出地禮佛,才越來越疏遠了。
但沈承宣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