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逃跑了,又重新坐回到了沈言的旁邊。
“怎麼?你老公不肯過來給你撐場面啊?”沈言端著啤酒喝著,沒好氣地問他。
“我謝謝你這麼替我著想。人家忙著學習呢。”于思煜從桌子上撿了一罐啤酒,“啪次”一聲摳開了易拉罐的拉環。
“臥槽,有毛病吧,都到這兒了還學個鳥!”沈言把啤酒往桌子上一扔,站起來就往角落的方向走。
“哎,你別去。”于思煜急忙去拉他的胳膊,沒拉住。他眼睜睜地看著沈言走了過去,又看到他一臉菜色地迅速走了回來。
“我髒了。”沈言一屁股摔坐在於思煜旁邊,壓得沙發吱吱作響。
于思煜舉著啤酒放在嘴邊,順勢擋住了自己的半張臉,悶聲說:“都讓你別去了。”
他們沉默著坐在一塊喝著酒,和好了。
沈言喝得有些微醺之後就開始往于思煜身上黏,這才把不讓他當伴郎的理由告訴他。
“伴郎很累,又是玩遊戲又是搬東西,全是體力活。你的手前半年才受了傷,我不想你折騰。”
于思煜深深嘆了口氣,摸摸他的頭髮,說:“知道了。不好意思錯怪你了。”嘴上雖然這麼說,但實際上他心裡還是忍不住地失落。
于思煜壓根就不在乎伴郎這個位置,他在乎的只是沈言。
是因為沈言。
那是他最好的朋友,異父異母的親兄弟。
別說只是斷根手骨頭,于思煜就是渾身骨頭都折了,也願意為他爬起來站上伴郎席上。
至於不讓李之洲當伴郎的原因,沈言也說得很明白。
“他長得太帥了。結婚的時候讓他站我旁邊,這特麼不是自取其辱嗎?”
于思煜聽了之後覺得非常合理。
ktv裡很吵,晦暗狹小的空間裡不停輪換著情歌嗨歌甩蔥歌。沈言在零點前忽然點了一首生日歌,然後五音不全地唱完了。
于思煜一邊覺得實在難聽一邊百感交集。
沈言馬上要結婚了。
那個整天嘴上沒個正經,就知道跟他搶肉吃的少年忽然搖身一變,要變成有家庭的大人了。也許不久之後他還會成為父親。
可是于思煜總覺得,那些跟沈言一塊勾肩搭背踩著雨水衝向飯堂搶雞腿的時光並不遙遠,好像就發生在昨天。
沈言一下來,便看到于思煜熱淚盈眶地望著他。
這時候兩個人都喝了不少酒,聊了幾句青春往事就上了頭,情難自抑地摟在一塊抱頭痛哭。
一晚上沒管他們的李之洲和範哲終於動了起來,範哲負責摁住沈言,李之洲負責將於思煜扯出來,連拖帶抱地帶走了。
沈言眼看著于思煜被帶走了,掙扎著朝他伸直手臂哭喊道:“羅密歐!羅密歐!”
于思煜抹了一把臉上的淚,對著喊:“提伯爾特!”
仿若一場生死相離的虐戀。
最後範哲忍無可忍地吼了一句:“閉嘴吧祖宗們!人莎士比亞可沒這麼寫。”結束了這場鬧劇。
沈言的婚禮在一個春暖花開的日子如期舉行了。婚禮現場繁花似錦,燈光璀璨,晃得人眼花頭暈。
可是幸福就是會讓人發暈的。
雖然被沈言從伴郎名單上除了名,但李之洲和于思煜還是穿了相對正式又不過於沉重的休閒西裝,領帶還是兩個人臨時到商場挑的,同一種細的款式,不同的顏色。
他們一走進酒店的草坪花園,就看到林澄澄穿著迎賓的小紗裙被一群穿著伴娘服的小姑娘簇擁著。
林澄澄摘了眼鏡,盤起了頭髮,畫著精緻的妝容,身上那軟綿綿的少女氣卻絲毫不減,跟成熟的裝扮一搭配竟生出了一種別樣的嬌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