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看著只會讓人著急想要整張都扒下來,露出裡面血淋淋的慾望。
在於思煜心猿意馬的期間,李之洲起身去倒了一次水,順帶著給於思煜也倒了一杯擱在他的手邊。于思煜這會兒已經不轉筆了,他開始用筆在草紙上畫圈,一圈一圈的像是一座迷宮。
李之洲瞥了他一眼沒說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但是沒過幾分鐘,他又走了回來,“陪我出門買個冰淇淋吧。”
“啊?”于思煜捏著筆,茫然地抬頭看著他。
“反正你也學不下去,不如一起出去散個步。”
因為是住在學校周邊,即使是晚上十點了,這裡依舊還是人聲鼎沸熱鬧非凡。兩個人並肩走在夜市的燈光裡,衣服上粘上了油煙的味道。
于思煜碰到了很多考研班的同學跟他打招呼。他們絕大多數都是津島大學的大四學生,因為李之洲這段時間一直跟著于思煜一塊上課,所以自然也認了個臉熟。
平常上課下課,于思煜總是掐著點到,掐著點跑,一直沒有跟誰說過話。也許是因為在課外時間碰上了,大家都很放鬆,便有那麼幾個膽子大的趁機跑來問李之洲要微信。
于思煜就站在旁邊,看著李之洲是怎麼面無表情卻彬彬有禮地拒絕每一個來要微信的人。他心想:婦愁者聯盟永遠歡迎你們。
來來回回碰到好幾個之後,李之洲也懶得拒絕了。迎面走來的人一旦露出“唉,我認識你”的表情,李之洲就立刻拉著于思煜的手拐彎繞道。
他們鑽進了一條稍微冷清一點的居民區小巷裡,總算是逃開了社交悍匪的圍追堵截。折騰了了半天,冰淇淋都忘買了。
居民區的樓層裡燈光點點,一眼望去像飄在暗夜裡的螢火。這裡的綠植比老城區還要密集,不時會有野貓竄出來,兩眼閃著瑩瑩的綠光,遠遠地看了他們一眼又身姿矯健地鑽回灌木裡。
于思煜突然意識到這是他從南方回來後,第一次跟李之洲在夜裡散步。
年少的時候,他們好像曾經在好多個夜晚裡,鑽進那破敗寂靜的老城區,一起慢悠悠地踱著步。于思煜這麼回想起來,發現他們從很早開始就跟偷偷摸摸早戀的高中生沒什麼兩樣了。
于思煜不自覺地仰起了頭,他看到天邊上一小片遮不住星光的薄雲緩慢地飄了過來。年少時的兩個人都像穿著薄雲做的新衣,在別人眼裡早就一-絲-不-掛,自己卻絲毫不知。
太漫長了,從對李之洲一見鍾情的那個春天開始,于思煜不停地勸自己放棄,又不停地受不了誘惑爬起來繼續前行。這一路走過來,他花了十年。
如果當初他能堅定勇敢一些,也許根本用不了那麼久。
“在醫院那天……我以為你真的要走了。”于思煜也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勇氣,忽然撕開了那層他們兩人不願觸碰的窗戶紙。
“沒想過要走,我只是出門透口氣冷靜一下。”李之洲側過臉看著于思煜,“怎麼可能把你一個人扔在醫院裡。”
“可你回來的時候,看起來也沒有那麼冷靜。”于思煜說道,他還記得李之洲衝上樓梯時,在轉彎時拉住樓梯扶手的那隻手,因為過於用力關節變成了青白色,青筋微微凸起的手。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