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情了,至少他知道現在自己躺著的這個房間是李之洲租的房子。
于思煜總隱隱覺得,在似夢非夢的空間裡,自己好像擁抱了他,又好像拽了他的手。
也好。于思煜想到這忍不住笑了笑。小時候沒佔到李之洲便宜,這把倒是抓住機會全佔了回來。
他忍著宿醉帶來的頭疼,站了起來,一眼就看到了擺在書桌上的水。
蜂蜜已經沉到了玻璃杯底,分離出了一層晶瑩剔透的琥珀色。
有人說,愛一個分開已久的舊人,無異於是靈魂層面上的刻舟求劍。
時間常常將人搓圓磨平,滄海變成桑田,白雲化為蒼狗。時隔多年,故人面目全非,dna序列證明他還是他,靈魂知道那不再是原來的他了。
然而物是人非這樣殘忍的話,落在李之洲身上卻像一團拙劣的謊言。
時隔多年,他的溫柔依舊在那裡。
潤物細無聲地存在著。
于思煜拿起水杯晃了晃,將蜂蜜水搖勻,一飲而盡,然後他掏出手機確認了一下時間,畫面上顯示的是凌晨五點鐘,還很早。他也不把自己當個外人,跑到浴室裡衝了個澡,神清氣爽地坐在書桌前思考接下來應該怎麼辦。
毋庸置疑的是,他一定會留下來,留在李之洲身邊。但李之洲現在會躲著他,要怎麼樣才能圓滑自然,不著痕跡地留下來變成了于思煜的主要課題。
他無意間瞟到了書桌隔壁的簡易書架,上面擺滿了各種機器語言類的書籍,c語言,c++,java和python,還有各種電子產品和元器件的說明書,很多都是全英文的,甚至裡面還有日文的。
于思煜手肘杵在書桌拖著下巴嘆氣,李之洲還是那個煩人的學霸。
考個研吧。于思煜忽然想。換一種生活方式。
就考隔壁的學校,去學校自習的時候可以順理成章地蹭李之洲的地方睡午覺。
于思煜仔細盤算了一會兒,決定跨科考法學,一年考不下來,就再考一年,以後透過司法考試,畢業了就去狠狠地抱住自己親孃的大腿。
他在書桌附近找了一會兒,想找紙和筆去列一下要備考的計劃,然而他看了一圈也沒找到。
桌面上非常擁擠地擺著兩臺顯示屏,滑鼠和鍵盤被可憐巴巴地擠在了一小角。
于思煜心裡納悶李之洲為什麼拿一個那麼小的書桌當電腦桌,他工作了那麼多年,不至於說一張電腦桌都買不起吧。
他立刻就翻開了手機裡的橙色軟體,輸入了電腦桌,點著點著,忽然就停了下來。
他微微睜大了眼睛,不可思議地盯著眼前的這張小小的實木桌子,很輕地吸了口氣。
這是他給他買的書桌。
在他們還是十七和十八歲的時候。
于思煜摁滅了手機,擱在書桌上。他攤開手掌,一點一點撫摸著桌面,指尖劃過木頭的紋路。
于思煜眼裡的光沉了沉,又迅速地亮起來。
這一次他絕不會再走了。
說什麼也不走了。
天亮後,于思煜就離開了李之洲的屋子,街上的早餐車已經擺了出來,他走在白煙瀰漫的街頭,買了份果子吃掉後,坐最早一班地鐵回了家。
到家換了一套衣服,于思煜把高中時期的舊書包又翻了出來。
這個書包曾經跟著他一起去了南方,裡面藏著著李之洲的書信和狗子學長的一小撮毛。
他自從大學以後就不再背這個包了,只是把它掛在衣櫃裡。這次他決定把它當成一個護身符,重新背起來。
于思煜看了看時間,八點剛過沒多久,還沒到範哲上班的時間,于思煜估摸著他人大機率正堵在通勤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