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少東家會臨時改了主意, 決定兜售昌平鎮上的全部產業。
「……說是年前才起的念頭,本來臘月裡就要通知我們的, 可不知道中間出了什麼緣故,還是負責的管事想讓我們過個好年,一直沒給訊息。年前,本來也是交租的日子,遲遲沒人過來收租, 我還納悶來著。只是一直以來都是東家派管事來收租的, 一時半會兒也不知道上哪兒交租子,就這樣拖到了現在。」
安堂叔說起這事兒也是滿心的懊惱。
其實這也怪不著他,本來嘛, 收租就是應該房東上門收的,尤其他是從前任老闆手裡接過的客棧, 從頭到尾就沒見過真正的東家。
當然,這放在安卉他們上輩子,確實有些不太合理。無論是房產還是店鋪,一旦換了租客,那是必須跟房東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二房主則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但擱在這個年代裡,哪怕本朝的律法已經相當健全了,但租賃終究只是個小事兒。像安父在購置房舍時,那是要跟原房主一起去縣衙門裡,在文吏的見證下,簽訂買賣契約,並由官衙門蓋上紅戳子後,這樁買賣才算是正式完成了。
可租賃真沒那麼麻煩啊!
安堂叔在接手客棧時,是從上任老闆處拿到了一份租賃契約,這也算是合理合法的。
等到那年的年底,大概是臘月上旬,東家就派了管事過來收下一年的租金。安堂叔也是在對方上門收租時,跟他說明瞭情況。對方表示知道了,收了房租後就離開了。
一連七八年時間過去了,每次都是類似的情況。當然,來收租子的管事並不一定是同一年,但每次都會帶上主家的信物,表明身份。
況且,整個昌平鎮像安堂叔這樣的租客還有不少,當周圍處境相當的人都做出同樣舉動的時候,身處在這個環境裡的人,是不可能察覺到異樣的。
大家都預設了這個法子,還暗地裡感謝東家厚道,多年以來從未漲過租金。
誰知,年前情況突然有了變化,到了臘月裡,該上門收租的管事竟然沒來。
安堂叔也詢問了其他人,大家都說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兒。別看這些人好像都是生意人,但生意人跟生意人之間的差距那也是很大的。他們當中的絕大部分人,都跟安堂叔的情況相似,屬於租賃了鋪面做點兒小生意,可能不是很賺錢,但養家餬口卻是沒什麼問題。
「我跟他們也商量過,想著可能是東家那邊年前太忙活了,沒能顧得上昌平鎮這邊。最後,我們決定把租金備好,就放在身邊,哪天管事上門收租子了,立馬能夠給人家。」
不然咋辦呢?安堂叔連對方姓啥叫啥住在哪裡都不知道啊!
說到這裡,他也是滿臉的懊惱:「你說我當初咋就不多打聽打聽呢?這好端端的……」
安父打斷道:「別後悔了,先說眼前的事兒。他們說要賣掉客棧,賣多少?買家找好了嗎?如今都二月裡了,房租怎麼算?」
「房租不收了,限我們這個月搬離。」安堂叔抹了一把臉,「其它的事兒我就不知道了。」
「不知道就去打聽。別的不說,咱們鎮上根本就沒人能一口氣吃下那麼多的鋪面,更別說還有鄉下的田產了。」
「好,我再去打聽打聽。」
眼見安堂叔要走,安父趕緊叫住他:「打聽清楚了,賣多少錢,如果是急著出手,價格不可能很貴的,可能會遠低於市場價。如果比市場價低了兩成,你可以考慮買下來。錢不湊手,我這兒有。」
「哥……行,我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