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節(4 / 5)

小說:獵戶與嬌妻 作者:寒小期

普通婦道人家一般無二,頂多就是因為是來縣學裡見大兒子的,特地挑的是平日裡捨不得穿的好衣裳好鞋子。饒是如此,這麼一天下來,啥好東西都毀了,甚至等到了俞承嗣喝下藥緩過來後,她才愕然發現,自己原本那雙九成新的千層底布鞋,早已在不知不覺間磨破了鞋底。更糟的是,她的腳底也磨破了,血肉和塵土混在一起,她愣是洗了許久才總算弄乾淨了。

可生怕俞承嗣擔心,俞母啥都沒說。

沒告訴他自己這一天下來差點兒沒把小命給跑丟了,也沒告訴他自己中了暑還傷了腳,更不曾提一句關於秋娘見死不救拒不見面的事兒。

俞母的腦子從未有過的清晰,眼下最重要的,是先保住大兒子的性命,然後再儘可能叫他恢復健康,接著才是送他去府城參加鄉試,最後……

她的承嗣肯定能中舉的,一定能的!!

只這般,母子倆都在苦苦撐著,等到了鄉試前一日,兩人一起上了去府城的馬車,趕在晌午之前進了府城。

俞母親自將俞承嗣送進了科舉考場裡,並不顧炎炎酷暑,堅定的等在外頭。

本朝的鄉試一共有三場,每一場都是一天一夜,考生需提前一晚進入考場,而每場結束後,也有一天的休息時間。

按說這個時候真沒必要再省錢了,可府城的物價卻不是區區平安鎮能夠比的。儘管俞母出來時帶上了所有的錢,包括俞家老二過年時給的孝敬錢。可這些錢要是用來買粗糧,那絕對是夠一家子吃上許久的。然而,到了府城裡,這些年錢還不夠住幾晚客棧的。

考慮到俞承嗣考完每場都有一天的休息時間,俞母索性掐著時間去定客棧,只定那一日的。如此一來,也就只有第一場和第二場考完後,需要住客棧,這樣花費就一下子減少了許多。

也虧得今年考生少了六七成,不然都未必能順利的訂到客棧。

而除了客棧費用外,吃食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別以為這年頭粗糧便宜,吃食就一定便宜了。事實上,在府城真的是一針一線都貴得要命。就說平安鎮好了,趕場子時,也有那種涼茶攤子,一文錢就能喝到一大碗的大葉子茶,然後再去旁邊買個燒餅吃,素的才兩文錢,再不然就去買成人拳頭那麼大的實心饅頭,一文錢一個就能吃飽了。

可在府城,你就是想省錢吃點兒差的,也沒法子,因為除了特定的時候,人家街面上都不讓你擺小攤。

那去哪兒吃?客棧裡頭有堂食,或者乾脆就是酒樓食肆茶館。別說平安鎮了,就是縣城好了,那也沒法跟府城比。整個府城,單就是科舉考場所在的南城這一邊,光是茶館就有十家。至於酒樓食肆之類的,更是多得數不勝數。

一句話,只要有錢,你想吃啥都沒問題。

然而,俞母沒錢。

輪到俞承嗣考完一場出來休息的那兩日,俞母就在客棧裡叫飯菜。而且為了能夠儘可能的省下錢來,她都是隻要一個人的份量,聽俞承嗣問起,也會藉口說自己已經吃過了。

這回,還真不能怪俞承嗣太粗心。一來,在他心目中,家裡應該還是有些家底的。二來,他其實也不大清楚府城的物價,畢竟之前考秀才是在縣裡考的,無需特地趕到府城。三來,他這滿腦子都是科舉考題,別說關心他娘吃啥了,他連自己這幾日吃的是啥都沒注意。

問題來了,俞母這幾日吃的到底是啥呢?

她多少還是有些見識的,知曉本朝對於糧食的定價格外嚴苛,再說這兩年都是豐收年,糧價已經許久不曾漲價了。因此,她只揣著錢跑到糧食鋪子,買了好些個紅薯土豆。

紅薯土豆生的也能吃,再不濟就是去客棧後廚,塞個幾文錢跟人借個火,再討幾碗水喝。

因著周遭的人都知曉俞母是來陪考的,興許是感動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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