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節(5 / 5)

了大公司,給總經理做過秘書,提起來都是滿身光環。

據說駱心雨放心不下老家的父母,又不喜歡大城市的快節奏,便在總公司申請調到老家這邊的分公司,回來當了人事部主管。

駱心雨26歲,一回來就有人打探她有沒有物件,想找什麼樣的結婚,都惦記把這麼好一個姑娘娶回自己家呢。結果給介紹了幾個駱心雨都不同意,只說想找個踏實的、老實的、會過日子的。

小姨一看,原主不正合適嗎?當即就給搭了線,付慧珍帶著原主過去見面,也沒想過會成,誰知道那麼優秀的駱心雨見過原主就同意了。這可把付慧珍樂壞了,娶這麼光鮮的兒媳婦多有面子啊?駱心雨在大公司當主管掙的錢那麼多,以後成了她兒媳婦,還不得給她一多半?兒子可是最聽她的話了。

原主覺得駱心雨太漂亮了,工作、經歷、談吐都太好了,他們倆根本就不配,但這話剛說出口就被付慧珍罵了一頓,一定要他哄好了駱心雨,必須把這兒媳婦娶回家。

兩人就這樣相親成功,談上了戀愛,像完成任務一樣見面、吃飯、看電影、逛街。原主感覺駱心雨不那麼喜歡他,但小姨給的話是駱心雨特別滿意他,駱心雨知道陶蘭畢業沒找到工作後,還主動提出給陶蘭安排工作。

付慧珍高興得不得了,一旦駱心雨擺點臉色就趕緊催著原主道歉去哄人。兩人才談戀愛一個月就領證結婚了,說好等原主攢些錢再辦婚禮。這雖然不是原主期待過的愛情,但他也漸漸覺得,大概駱心雨真的想找個老實人過日子,不要愛情,只要婚姻。這樣也很好。

婚後原主有過一段幸福的日子,因為駱心雨不計較他的工資交給生母,婆媳之間沒有矛盾。結婚不到一年就生了個兒子,那是延續了原主血脈的孩子,原主真正有了自己的家,激動又興奮地感覺他又活過來了。

陶蘭進了駱心雨的公司做秘書,陶飛藉著駱心雨的關係去了京市總公司。就連開小超市的陶軍都從駱心雨那裡借了十萬塊錢,欠條都沒打。

整個陶家恨不得把駱心雨供起來,自然對原主的臉色也好多了。即便駱心雨從懷孕後就不再和原主同床,原主也沒介意,本來他們之間就是沒有愛情的婚姻。直到孩子兩歲的時候,駱心雨突然提出離婚。

原主自然不願意,孩子還那麼小,他太知道缺少父母關愛的感覺了,他跟駱心雨講道理、哀求、發脾氣,什麼都沒有用。剛開始陶家人還勸說駱心雨,在駱心雨給了他們一點好處之後,他們就轉而逼著原主離婚。

原主爭撫養權,駱心雨那邊的律師說他上交工資身無分文,懦弱無能,不能給孩子做榜樣,把他貶得一文不值,硬是將孩子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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