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節(3 / 4)

心得不行,“什麼什麼?”

程如山冷冷道:“我媳婦兒的衣服怎麼去了你們家狗肚子裡?”

當時他只是奇怪那惡犬的胃裡怎麼有破布,姜興磊眼尖,拿棍子扒拉扒拉覺得是姐姐丟的那件。雖然只是一些細碎的纖維,卻能看出是細棉布,還有繡花的線,紅色粉色綠色的。他挑了一坨讓商宗慧用水沖沖,看得就更加清楚。

“怪不得我姐姐有件背心不見了,裡裡外外沒找到,原來被你們家狗偷吃了!”

程如山想得更多,他當下就端了一個盆子,又把程信達給拖到大隊,讓人找大隊幹部來審案子。

鄉下的案子,十之八九都是大隊裡辦的。

程如山對大隊幹部的說法是“程福萬家弄來一隻經過訓練的惡犬,偷了姜琳的衣服,訓練它追咬,這是殺人之心,必須嚴懲。”

程信達癱在地上抱著頭一個勁地尖叫,他已經被憤怒、憎恨和恐懼擊垮,沒有力氣站起來。

不管程福軍和程福聯幾個怎麼問,他就是不說話,只是低聲吼著。

這會兒常繼紅和馬開花跑過來,一個疼兒子一個疼大孫子,惡毒地咒罵著那些逼迫他的人。

馬開花:“你怎麼證明那是你家的衣服?”

程如山:“用這樣的面料加這樣的絲線做出來的衣服,目前村裡就我媳婦兒有。”

姜琳穿不慣粗棉布的裡衣,買的最好的那種細棉布,柔軟吸汗,更何況上面還有繡花。

而且他並不想和馬開花這些人講道理,他只需要拿到他們做這件事兒的證據就行,至於怎麼證明衣服是姜琳的?不需要!甚至連他們怎麼偷的,怎麼拿去的也不需要,他只需要有人承認訓練狗咬姜琳就可以!

他不是公安,他不負責破案,他只負責找到要害他媳婦兒的,十倍百倍地還回去!

常繼紅哭喊著:“就算是你媳婦兒的衣服,也不是我們偷的,誰知道是不是風颳出來,狗貪玩去啃的,你也不能說是我們訓狗咬人。”

程玉蓮:“哎呀,你們家狗無緣無故吃衣服?天底下還沒有吃衣服的狗呢?就算啃著玩兒,也不會啃肚子裡這麼一大坨吧?”

治保主任也道:“這種大狗,以前都是當獵犬、警犬、部隊裡用的,普通人家可養不起這麼精貴的狗。咱們大隊看門也就養兩隻土狗拉倒,誰有肉給他們吃?”

程如山蹲下,離地上的程信達近一些,他用不疾不徐的語調淡淡道:“我想你肯定知道一些故事,有人用仇人的衣服包了生肉給獵犬撕咬,訓練久了以後,只要主人一個訊號,那獵犬看到仇人就會撲上去撕咬,不死不休。如果懂門道的人訓,最後肯定一擊致命。不過這狗本身不行,又蠢,只會兇,不夠通人性,養得也不好,養狗的人又蠢、又毒,卻沒有足夠的腦子……”

“你才蠢,你才毒!我的黑豹一點都不蠢,它又聰明又通人性!”程信達中二年紀,受不得人家否定自己和自己的愛犬,他跳起來朝著程如山撕打:“黑豹最聰明!它這是還沒訓練好,不小心讓它溜出去,要是它訓練好,一口咬死你!”

他眼珠子通紅,腦子裡一片轟鳴聲,根本不管不顧,也無力思考,滿腦子都是對程如山的仇恨。

程福萬和馬開花等人麻爪兒了,“這孩子氣糊塗,說氣話,當不得真!”

他們忙去拉程信達。

程如山卻不給他們機會,一伸手就捏住程信達的脖子,猛得將他摜在地上,幽深冷沉的黑眸沒有一絲溫度。

他一字一頓:“你不蠢麼?蠢得很?狗隨主人形,和你一樣蠢!”

“你才蠢!”程信達被他卡著幾乎說不出話,“黑豹才訓練兩天就能追蹤她的氣味兒!”

衣服當然是他偷的,他想著隨便偷一件,有誰的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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