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的,想給大侄子攢點錢。
就張起靈那個動不動就失憶的毛病,多少錢都存不住,隔個五年八年的,說不定他連自己姓甚名誰都忘了,更別說記得把錢放在哪兒。
朝兮想著有朝一日,能當個特別有錢的“中國首富”之類的,把買賣開在所有有古城、古墓的地方,這樣不管張起靈失蹤流浪到哪裡,都能快點找到他,讓他不至於流離失所、受苦受難。
如果張起靈哪天開了竅,想要娶媳婦生孩子,朝兮就把錢都給他的孩子,足夠他的子子孫孫富貴榮華,也足夠讓張起靈沒有後顧之憂。
只是希望張起靈的孩子不要遺傳他的失憶症。等到哪天朝兮壽終正寢了,這世上仍然能有他的親人牽掛他,在他失蹤的時候找一找他,至少能記得給他送錢花。
賺錢任重道遠,朝兮仍需努力。
齊鐵嘴給朝兮指明的出路,其實就是一間長官辦公室。
裡面的東西大部分都搬空了,只留下些無關痛癢的檔案夾、空白檔案和書籍。
辦公室並不算大,牆邊擠著兩個檔案櫃,一個書架上擺著稀稀落落的幾本英文精裝書,一張長書桌和軟布沙發各自佔據了一邊牆壁,讓本就狹小的空間變得更加侷促。
角落裡有一臺小型柴油發電機,朝兮嘗試著搖了一下,居然還能用,頭頂的電燈忽閃忽閃地點亮了,室內的景象一覽無餘。
直覺告訴他,這裡應該是張啟山的辦公室。
書桌上面只有幾張廢紙和一盞綠色的檯燈。朝兮本沒打算張啟山會留下什麼蛛絲馬跡,只是下意識地瞥了一眼椅子後面,卻驚訝地發現了一個黑色的牛皮本子。
他彎腰撿了起來,這個本子約有手掌大小,大概是搬走時太過匆忙,這裡的光線又昏暗,才不小心遺落在此。
他關掉手電筒擱在桌上,翻開本子,看見扉頁上寫著一個龍飛鳳舞的名字——張啟山。
從紙張的顏色來看,這個本子可比齊鐵嘴的那封信要久遠得多。再往後翻,朝兮瞧見了“1933年10月6日”、“星期五”、“晴”的字樣。
1933年10月……是他乘著鬼車到長沙的那一天?
這是……張啟山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