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下,陳皮一瘸一拐地抱著大不止一號的“三寸丁”,一步三回頭地離開小院。
弄得朝兮還有點兒捨不得。
……捨不得狗。
廚房裡還掛著新買的臘肉臘腸,前些日子他單獨給小東西買了檜木澡盆,甚至怕夜裡太冷,還去裁縫店裡做了個駝絨狗窩。
可以說,小東西身上長的每一塊肥膘,都來源於他的慈悲。
這冷不丁就走了,還真有點兒不習慣。
第二天早上,朝兮聽著熟悉的狗叫聲睜開眼。
哪兒來的狗叫?
他忽然精神一振,披上外衣開啟房門。
院門不知是被人還是狗撞開的——把小東西養熟以後他就沒了鎖門的習慣。小東西正用鋒利的爪子扒拉著房門,舉目望去,還有個身穿長衫棉袍的瘦削青年站在門邊,目光比狗還要銳利。
“原來是你偷了我的三寸丁。”
那人看起來有點怕冷,把兩隻手都縮在袍袖裡,率先開了口,叫了一聲“謝老闆”。
如今長沙城好像人人都知道他的名諱樣貌了,朝兮暗自發誓,等拿到張啟山的大黃魚,務必要抓緊做些上好的人皮面具來用。
不用猜,也知道這位就是那人稱狗五爺的吳老狗了。
聽聞九門當家裡數這位狗五爺最仁善,好脾性人緣佳,對誰都客客氣氣的,但他酷愛養狗,把自己養的狗視為眼珠子命根子。
朝兮固然不怕惹上他,但如果把他逼急了,叫上十幾二十條狗來助陣,也總不能跟狗打架不是?
思及此處,朝兮清了清嗓子,耐心糾正:“撿的,不是偷的。”
“撿的?”吳老狗的語調微微上揚,“看來我要感謝謝老闆,這一個多月來幫我照顧三寸丁?”
“倒也不必如此客套。”朝兮輕笑著靠在門板上,“這小東西雖然磨人了些,但也算好養活,不過是吃了我三十斤臘肉、二十斤臘腸和四十斤肉骨頭罷了,不值得什麼。”
其實這些東西還有一些沒吃完,仍掛在廚房裡,朝兮特地說出來,也只是想表明自己沒委屈了小東西,給吳老狗順順毛。
“臘肉,臘腸,肉骨頭……”
吳老狗每說一個字,都好像是從齒縫間擠出來的,最後匯成一句怨念滿滿的問話:
“所以就是你把三寸丁喂成這副鬼樣子?!”
自從昨夜有人偷偷送了三寸丁回來,吳老狗驚喜之餘,不免也心生疑竇:原來能放進衣袖揣著的三寸丁怎麼會胖的像只豬仔?
更讓他不能接受的是,三寸丁回來以後就不吃不喝,給它洗澡也躲,那小眼神瞧著格外憂鬱,也不知是誰給它灌了迷魂湯。
折騰了一晚上,吳老狗實在沒轍了,不得不把三寸丁給放出門,然後悄悄跟在後頭,一路來到了城郊。
他沒想到,三寸丁這段時間一直跟著的人,竟然就是時下在城中混得風生水起的謝氏書局的老闆謝朝兮。
吳老狗從不用陰險的心思去揣測別人,但偏偏是這位謝老闆撿到了三寸丁,由不得他不多心。
哪有那麼巧的事?
可事實上就是那麼巧,巧到朝兮都覺得無奈。
“那你想怎麼著?”
朝兮覺得為了一隻狗跟別人一直嘰嘰歪歪是真的很蠢,遂聳了聳肩,道:“你的狗是我撿的,也是我喂的。你心裡氣不過的話,打架我也奉陪的。”
吳老狗回想了一下水蝗和霍三孃家的那些夥計,下意識搖了搖頭。
“不想打?那就帶著你的狗一起滾。”
朝兮“啪”地一聲關上了房門。
撓門聲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停下來的。他想了又想,終歸不落忍,晚些時候便叫了兩個夥計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