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把小東西用過的澡盆狗窩和沒吃完的臘肉等物裝車,送到了吳家去。
眼不見,心不煩。
“三寸丁”偶爾還是會跑來撓門,不過朝兮沒再理會過它——到底是別人的狗,他總兜攬著也不是個事,不如早些撂開手。
吳老狗也來過幾回。
朝兮沒讓他進過屋子。兩人基本就是一個在屋外,一個在門口,都不說話,就看著狗在院子裡撒歡兒,活像孩子媽哄不好孩子了,所以帶出來串門子。
最後一回帶狗過來時,吳老狗給他扔了兩根金條。
吳老狗說:“這是三寸丁的飯錢。”
朝兮沒推辭,收在兜裡。
小東西以一隻狗的思維能力,似乎誤會了什麼,以為自己被他給賣了——賣的還是它原來的主人。它走的時候義憤填膺,簡直就是狗界的杜十娘怒沉百寶箱。
朝兮對此哭笑不得。
打那以後他明白了一個道理,話可以亂說,但狗不能亂撿。
吳老狗的狗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