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曉。”
“那任娘子嫁進丁家時可曾帶有嫁妝?”
丁啟豐理所應當回答:“自然是有的,眾所周知,任氏前夫留有鉅額遺產給她,她嫁進丁家,那筆錢財自然就帶了進來。”頓了頓,“女郎家的嫁妝我肯定是不會覬覦的,可是她願意給點我花花,又有何過錯?”
林秋曼抿嘴笑,狡黠問:“你說嚴家留下來的遺產是任娘子的嫁妝,那我再問一句,那筆鉅額遺產可有在里正或官府備過案,證明它是任娘子從孃家帶進丁家的個人嫁妝?”
這話把丁啟豐問住了,一時不知道該如何作答。
任娘子忙道:“奴從來沒有把前夫嚴家留下來的家產當做嫁妝使,更沒有去里正和官府備過案說明那些財產屬於奴的個人私物,請明府明察。”
林秋曼看向馬縣令,大義凜然道:“三綱五常曰: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
“任娘子前夫嚴俊毅病故,留下遺子嚴佑心,性別男,年僅七歲。嚴家二老早逝,唯一的獨子嚴俊毅也病故了,只留七歲幼子嚴佑心一根獨苗。那麼敢問明府,在這樣的情況下,嚴家留下來的遺產是不是屬於幼子嚴佑心的?”
馬縣令回道:“自然是屬於的。”
林秋曼:“明府英明!《儀禮》有云: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任娘子丈夫嚴俊毅病故,理應從子。她一介婦人,且還是外姓,是否有權動用夫家留給獨子嚴佑心的遺產?”
馬縣令冷然道:“無權。”
林秋曼再道:“明府英明!方才丁三郎說嚴家留下來的遺產屬於任娘子的嫁妝,可有道理依據?!”
門口的人們紛紛議論起來,有人說道:“那分明就是嚴家留給遺子的財產,萬不能因為嚴家沒人就欺負幼子啊!”
“是啊,況且人家還是男丁呢,不能因為年幼就欺負人呀!”
“任娘子私自動用嚴家祖輩留下來的錢財來給他人,實在可惡!”
“還好意思將其霸佔為嫁妝,多大的臉!”
“對,臭不要臉!人家嚴家祖輩留給獨苗的錢銀,妄想著霸佔,真是豈有此理!”
七嘴八舌的議論把丁三郎的臉煞白了,整個人都毛躁起來。
林秋曼望著他笑,問道:“丁三郎,你覬覦嚴家留給幼子的遺產,且還打著任娘子私取給你的幌子明目張膽侵吞,僅僅兩年就掏空了嚴家七千多兩銀子。我只問你,遺產的主人嚴佑心可同意過?”
丁三郎急了,忙道:“明府,我冤枉啊!”
林秋曼看向馬縣令,從容不迫道:“明府可傳嚴佑心上公堂,問他願不願意送錢給丁三郎。”
丁三郎破口大罵:“一個七歲小兒,他知道什麼?!”
林秋曼無恥道:“你管他多大,嚴家的遺產就是留給他的呀,人家是主人,要不然你去找他爹嚴俊毅問嗎?”
“你!”
“你什麼你,方才明府都已經說了,嚴家留下來的家產都是嚴佑心的。那些錢姓嚴,不姓任!你花了嚴佑心的錢,不問他願不願意,難不成問任娘子願不願意?!”
丁三郎被這番犀利的言語問住了。
林秋曼嚴肅道:“在任娘子與你丁三郎婚姻續存期間,你非法侵佔嚴家七千三百二十一兩錢銀,其中一千八百六十二兩三吊用於你丁家兄弟姐妹處,均拿來建造房屋,購買田產商鋪等。”
林秋曼衝馬縣令拜道:“奴懇請明府徹查丁家,追回嚴家被丁三郎侵佔利益,嚴懲不法之徒,為嚴佑心討回公道!”
丁三郎怒目道:“明府,我冤枉啊!這些錢均是任氏自願給的,非我覬覦侵佔!”
林秋曼嘖嘖兩聲。
馬縣令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