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立軍很嚴肅地給他們講包辦婚姻是違法的,「干涉婚姻自由是要判刑的。」
陳母一聽立刻大聲道:「這可不是包辦的,是俺老三同意的。那年他回家俺們給他定的,擺酒請客了的。」
袁立軍:「那得陳燕明同志承認,他不承認,沒有正經結婚證,那是不算熟的。」
他又給他們科普軍人的婚姻流程,「是得打結婚申請的,沒有結婚申請他擅自結婚是違法紀律的,嚴重的話要被開除的。」
「咋那麼霸道呢?」
「結婚自來就是父母說了算,我們祖輩都是這樣的。」
袁立軍不理會他們囉嗦什麼,「這是政府的規定,不遵守就是違法。」
張菊英急了,一個勁兒地扯陳母的衣服。
陳母忙道:「反正俺們老家是認他們已經結婚的,都洞房了咋能不認呢?大不了等老三回來再讓他去打結婚那個什麼唄。」
張菊英:「結婚申請。」
陳母:「對,等老三回來讓他打結婚申請,就有證了。」
陳父發現他們被袁立軍問了一通,竟然半天不說借錢和糧票的事兒,他就重提這事兒。
「公安同志,我們要去軍區借錢,回頭從老三工資里扣。」
他只想把持陳燕明的工資,可不敢佔公家便宜,借了自然得還。
袁立軍還在懵陳母說的已經洞房,想必不是真的,他道:「老陳同志,這個你們弄岔了,陳燕明同志的工資是首都發的,你們得問首都那邊。」
陳父三個一臉茫然,「俺們想借錢呀?還得跟首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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