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互相的年紀都小,電影院都沒去過,就要結婚了。”
孫錦芳說第一次見面,雙方家長坐下來吃了一餐晚飯,就把婚期定在2000年的國慶節。按照溫州的傳統,是要先訂婚,再結婚的,但兩個家庭都很著急,好像趕著去救火,一切從快,跳過訂婚環節,邊在郊外蓋自建房,邊準備結婚事宜。
兩人婚後的生活平淡無奇,柴米油鹽、加班賺錢,如同所有中國普通家庭。
“我們兩個一起生活沒到一年,就覺得雙方生活習慣完全不合,打算離婚了。”孫錦芳說這話的時候,偷瞄了一眼張琦,發現張琦耷拉著眼皮,也看著她,趕緊把頭轉回來。
她說張琦不愛乾淨,也根本不記得兩人的任何紀念日,總共就給她買過3次禮物,還都沒有超過20塊錢;雖然每天都會做飯,但買的菜都是張琦自己愛吃的,零零碎碎的小事瞬間把她憧憬的婚姻生活擊了個粉碎。
孫錦芳想離婚,就把這個念頭表達給張琦,張琦沒有任何挽回的意思,直接點頭同意。即將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的時候,意外懷孕把這一切掩蓋了過去。
2001年,孫錦芳懷孕,第二年生下兒子,小名叫醜仔。溫州人對生兒子向來有種偏執,孫錦芳第一胎就生出男孩,讓雙方家庭十分滿意,也為兩人想要離婚的念頭增添了很多阻力。
婚後第2年,張琦出軌,孫錦芳鬧離婚,被雙方家長勸和。婚後第4年,孫錦芳出軌,被情夫敲詐15萬。張琦問孫錦芳是否還要繼續過下去,孫錦芳點頭。張琦選擇原諒孫錦芳,因為不想鬧得雙方家庭都知道,支付了這筆錢。在這樣的生活中,兩人度過了6年。
2007年初,即將過年關,孫錦芳帶著醜仔出門買零食。孩子說要喝飲料,孫錦芳就去排隊,一個不留神,醜仔丟失。
接下去的一個月,雙方家庭像是瘋了一樣滿城尋找,沒有任何訊息。
那段日子,張琦每天都要喝一斤白酒,一喝醉就打自己。拿腦袋撞門、菸頭燙胳膊,試圖用身體上的疼痛來忘記孩子走丟的痛苦。孫錦芳說這不是他的責任,叫張琦打自己,張琦不肯。
這樣痛苦地生活了3個月,在雙方家庭的長輩都紛紛放棄,勸說兩人再生一個的時候,孫錦芳和張琦做了一個決定:他們要自己去找孩子。
“大家都說兒子找不回來。張琦不信。”孫錦芳說張琦從小家境貧寒,依靠讀書硬生生闖出來一條路,還把父母、兩個兄弟和一個妹妹的生活重擔都挑在肩上。在他的認知裡,沒有什麼是透過努力解決不了的。
同時,兩人還做了一個約定:一旦找到兒子,馬上離婚。
“為什麼孩子找回來反而要離婚?”我問兩人。
孫錦芳把張琦腳上的拖鞋拿掉,讓他可以方便地踩在自己腳上,好給他捶打小腿。張琦的小腿面板很鬆弛,每碰一下都有波紋。
孫錦芳連續敲了十幾下,才回了我一句至今都不太懂的話:“我可以陪他吃很多苦,就是享不了福。”
也不知為什麼,在這之前,我其實已經見多、也聽多了悲慘的故事,早就沒什麼反應。可這句話卻就好像觸到了什麼東西。
孫錦芳的講述很平靜,沒有憤怒,沒有怨恨,沒有任何想象中,經歷了一些殘酷該有的情緒。除了說到和張琦相處中的一些細節會偶有顫音,講述其他事的時候,她的語調、音量都很少有起伏,就像給孩子說睡前故事。
我幾乎不去打斷,孫錦芳說,中國每年走丟的孩子非常多,找回來的寥寥無幾。她和張琦都明白這一點,還是義無反顧踏上尋子的路。
出發前,張琦和孫錦芳把工作辭了,房子抵押貸款,家裡老款的帕薩特低價典當,湊錢換了一輛二手陸巡,準備從溫州周邊的縣城開始,慢慢擴大搜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