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就是這下場!”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樣,陰陰地纏在她身上,這讓她不自禁打了個冷顫。
甄珠皺眉——這是身體原主珍珠的反應。
妓院養的龜奴,多是老鴇買來了從小調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聽話妓女的方法更是層出不窮,原身想必也是吃過苦頭的,因此被這龜奴一看,便不自覺地打冷顫。
只是,看著那隻仍舊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壓下身體的反應,直視著那龜奴,知道不能跟這種人硬抗,便儘量心平氣和地道:“我看他傷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還能救回來。好歹是一條命,再說也是花銀子買回來的,真死了豈不可惜?”
麻臉龜奴“嘖”了聲,倒不陰笑了,只是毫不掩飾地譏笑。
“珍珠姑娘,你還真是不知民間疾苦,這小崽子買來能花多少錢?”他忽然一把拽著小孩兒的頭髮往上拉,讓他的臉露出來。
小孩兒臉上滿是血跡,然即便如此,也掩蓋不了他那道從左臉到右臉,貫穿了整個臉頰的猙獰疤痕。
疤痕處的肉與膚色無異,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舊的,顯然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龜奴這樣拽著頭髮,小孩兒茫茫然地睜開眼,只睜開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臉上停駐了一下,片刻後便又無力地闔上。
麻臉龜奴拍拍他那道傷疤,也沒再把他拍醒。
麻臉龜奴看甄珠,譏笑道:“您當能賣到妓院做龜奴的會是啥好貨色?都是各處挑剩了賣不掉的,這樣的小崽子,一吊錢都用不了,撐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診的錢都不夠!”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這般直觀地感受到什麼叫“人命如草芥”,與書上電視上看來的終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著那依舊緊緊抓著她衣角的手,眼前飄過方才那雙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氣,對龜奴道:
“半吊錢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買了他怎樣?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賺些錢,媽媽定然是高興的。”
那麻臉龜奴沒料到她會說出這話,陰測測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幾番。
良久,忽然咧著嘴,露出缺了兩顆牙的後牙槽,笑道:“成交!”
於是,甄珠便花半吊錢買了個小孩兒。
然後為了給這小孩兒治傷,又花了足有二十兩銀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車馬店,跟小孩兒一起在那兒住了一個月。車馬店來往人員混雜,她把自己怎麼邋遢怎麼折騰,銀錢貼身放著,片刻不敢離身,又去估衣店買了幾套舊衣裳,給自己和小孩兒換了,看上去就是兩個鄉巴佬兒土老帽兒,才總算安安生生地過了這一個月。
兩人合作許久,還一起簽訂了協議,她是親眼見過方朝清寫字的,她記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稱得上個工整而已,而且規規矩矩沒一點鋒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風。
而這登臨貼,內容寫的登山臨水之感,文意開闊,筆意更是肆意,飛揚跳脫又靈性十足,不說比肩王張顏柳,卻也足以在書法史上留下一筆,再打磨打磨,極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兩者相比,簡直是雲泥之別。
甄珠是這樣想的,臉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卻不以為意,只笑道:“不騙你,這真是我的字。大約十七歲時吧,那年我遍覽五嶽,自以為窺得世間高峰,年少輕狂,一時意氣,便寫下這《登臨貼》,還妄想借此貼與古往今來諸位大家試比高。”
他搖頭笑笑:“或許……老天也見不得我這般狂妄吧。後來,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傷,荒廢數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見——已經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