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這一切,他垂下眼眸,輕聲道:“不要糟蹋身體。”
崔珍娘抬頭仰望著他,近乎囈語地喊他:“清郎……”
方朝清嘆了一口氣。
“你恨他,也是應該的。”
他說道。
“那件事,阿圓的確太過分了。”
傷人並非只能用刀劍,言語亦可傷人,甚至有時候,言語的殺傷,要比刀劍的殺傷更痛過千倍百倍。
尤其阿圓那樣——大庭廣眾之下,找準了人痛處便死命地戳,不把人戳地鮮血淋漓痛到心死不罷休的做法。
他沒有忘記,那天夜裡珍娘被噩夢糾纏的模樣。
沒有誰能代替誰感同身受,從小長相出眾的他和阿圓,也無法體會珍娘對於自己的容貌到底有多在乎多自卑,所以他低估了阿圓那些話對她的殺傷力,所以天真地以為替阿圓道句歉就能將她的傷痕抹平。
如果他當時能更重視一些……
歸根結底,他太自以為是了,也……太偏心了。
就像父母面對自己犯錯的孩子,明明知道是自己孩子的錯,明明知道他做了對別人而言很過分的事,但即便明事理的父母會嚴厲地教訓孩子,然而心底裡——卻仍是偏袒的,會下意識地輕視他所犯錯事的嚴重性,會在心底百般為他開脫。
畢竟,孩子再怎麼錯,也是自己的孩子。
而外人……
方朝清突然閉眼:“對不起,珍娘。”
他輕聲道。
崔珍娘愣了下,旋即,眼淚難以自抑地大顆大顆滾落。
她張口,低聲地、小心翼翼地問:“清郎,你、你……不恨我?”
方朝清搖頭:“這句話……你應該問阿圓。”
恨與不恨,都應該由當事人來說,而他,並沒有恨的資格。
崔珍娘一愣,“那、那你……”
方朝清看著她:“珍娘,你還是我的妻子。”
所以,不會休妻。
崔珍娘愣住久久不動,然後,本就不停的淚水更加洶湧,溪流一般遍佈她枯黃的臉頰。
“清郎、清郎……”她不斷地呢喃著。
她的清郎啊,就是那麼好,那麼好。
她就知道,那麼好的清郎,一定能夠理解她。
她目光痴痴地看著他,彷彿對方是什麼稀世珍寶。
——
方朝清沒有打斷她的哭泣,只是看她哭地快要喘不過氣時,才將手帕遞給她,旋即,才又問道:“珍娘,你還有別的要說麼?”
崔珍娘哭聲一頓,痴迷的目光稍散,彷彿剛從臆想中清醒一樣茫然地問道:“清郎,你說什麼?”
方朝清眼眸微閃:“除了記恨阿圓、刺殺阿圓以外,除了這件事——你還有別的事瞞著我麼?”
崔珍娘握緊了手中手帕,三瓣嘴唇緊緊地抿在一起,半晌才道:“……有。”
當然是有的。
承認了派人刺殺方朝元,便等於承認了她手中有他不知道的力量。
她咬著唇:“有一件事,我一直沒有跟你說,其實……斷絕關係之後,父親便後悔了,只是拉不下面子重修於好,但我們到了洛城之後,他便派人保護我,洛城知府劉大人早年曾受父親恩惠,因此——”
後面的話便也不必說了。
方朝清默然。
他輕聲道:“那麼,那些年我做生意出事,被官府刁難時——”
“是我讓劉大人不要插手。”崔珍娘閉上眼睛,“因為我不想你再做生意了,我怕……怕了塵大師的批命再度應驗,怕你再出事,有父親的暗中幫助,有豐厚的嫁妝,清郎,我們完全可以過上平平安安的小日子。我知道我這樣很自私,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