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節(2 / 5)

小說:珍饈是啥 作者:寒烈

從京裡趕來報信兒,還準備了銀兩打算將陶家的鋪面買下來,沒的就這麼讓你從中截了糊去!”

又一把掇了張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京裡陶公子說得明明白白,這宅院鋪子都貨與大爺,大爺有契書為憑!你們和陶家老兩口的買賣不算數!”

在一邊邊用飯邊聽壁角的胖書生一雙小眼睛骨碌碌朝這邊瞧過來。

吳老二一拍桌子,“看什麼看?!”

胖書生一縮脖頸,繼續埋頭用飯,只他身邊的書僮垂了頭,渾身直抖,像是怕極了的樣子。

吳老二見店中唯一不相干的人也不出聲了,這才一橫掃帚眉,一豎吊梢眼,“小娘子你給個說法罷!”

亦珍抿了抿嘴唇,與無賴有什麼道理可講的呢?他既然來了,便是打定主意要得了好處才肯罷休。亦珍擔心的是,這吳老二得隴望蜀,得寸進尺,佔了一回便宜還不夠,往後還會隔三差五地上門來鬧事。自家的館子本就是小本經營,被他這樣一鬧,還如何做生意?更有甚者,萬一教母親知道了這件事,氣個好歹的……亦珍不敢想象。

“小女子見識短淺,不知客官想如何解決此事?還請客官示下。”亦珍示弱。

吳老二看到亦珍一副柔弱無措的模樣,嘿嘿一笑,露出一口黃板牙來,“大爺也不那不通情理,不知憐香惜玉的,也不為難小娘子,我看,就一千兩罷!”

一千兩……千兩……兩……

吳老二的聲音在鋪子裡迴盪。

作者有話要說:小小玩童對潑皮吳老二上門來訛詐的情節有疑問,覺得亦珍花了錢立了契,沒道理怕他。

但是古代房屋買賣是有律法規定的。

五代十國規定:如有典賣莊宅,準例房親鄰人合得承當。若是親鄰不要,及著價不及,方得別處商量,和合交易。到了宋刑統卷13,則更加詳細:應典、賣、倚當物業,先問房親,房親不要,次問四鄰,四鄰不要,他人並得交易。房親著價不盡,亦任就得價高處交易。規定了問詢的先後順序,先問族人,後問四鄰。等到元朝就更嚴格了,前去立賬,遍問親鄰,願與不願執買,得便與人成交。光口頭上徵求親鄰同意無效,還得立一張“問賬”,讓族人和鄰居在上面挨個簽字,大夥都同意你賣房了,你才能出售。

吳老二就是拿著陶公子的手書,鑽了這個問帳的空子。按親疏遠近算起來,必須有陶公子的同意才能賣房。

☆、70第六十九章一意襄助(3)

那胖書生的書僮兒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含在嘴裡嘀咕: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胖書生橫了僮兒一眼,繼續專心吃眼前的一色點心。

湯伯在一邊捏緊了拳頭,為了顧全大局,只好強忍著心頭的怒氣。

亦珍點點頭,就在吳老二喜不自勝,當她要答應給他銀子的時候,她卻輕而堅定道,“小女子家小門小戶的,這食鋪也是小本經營,怕是拿不出這許多銀子來。”

吳老二一踹面前被他踢倒在地的椅子,剛想發作,視線往招娣身上轉了一圈,又笑了起來,“拿不出這許多銀子?那也無妨!大爺在外頭聽說小娘子家中只得一個寡母,縣裡有大戶人家且要逼你為妾。大爺索性行行好,做回善人,也不要小娘子的銀子了,乾脆大爺便做了你家的上門女婿,娶了你這瘦刮刮渾身沒幾兩肉的小娘子罷!”

吳老二想得極美,一邊想還一邊發出喈喈的笑聲來。“到時候你和你那丫鬟把大爺伺候的好了……”

湯伯前頭還忍得住,但聽得這吳老二越說越下作,再忍不住心頭怒火,握緊了拳頭衝向吳老二,“小老兒同你這無賴拼了!”

吳老二到底年輕,一閃身躲過了湯伯,伸手在湯伯背後一推,便將湯伯推倒在地。湯伯額頭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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